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念好调审联动“四字诀”
努力开创纠纷调解新局面   
来源: 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12-15 11: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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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河北中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立足知识产权保护职能,念好“强快优实”四字诀,加强与属地法院合作,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创新调审模式,探索联动路径,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夯实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近三年来,共调解法院委托案件4266件,涉案金额5.37亿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对社会组织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社会组织健全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开展维权援助宣传培训,组织提供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等服务,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2021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对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组织领导提出具体要求,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当前,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持续增长,知识产权领域纠纷日益增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面临案多人少,案件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等困难,存在举证难、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河北中心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中“对症下药”,大胆创新,不断提炼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与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铁路法院”)协调联动,总结形成了调审联动“四字诀”工作经验,对于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质效,提升社会公众对调解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念好“强”字诀 建立健全体系机制

  加强体系建设和机制衔接,成立河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调解员211名;发挥河北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带动各市建立知识产权调委会,形成“1+N”调解工作布局;建立“京津冀知识产权人才智库”,入库人才302名,为纠纷调解提供智力支持,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与石家庄中院、铁路法院等9家法院签订《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衔接司法保护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知识产权衔接司法保护联动机制,设立“知识产权调解室+法官工作站”双平台,实行机构双向嵌入,实现司法审判与人民调解无缝链接。

  念好“快”字诀 创新类案调解措施

  加快调解立案和类案处理,采取“送达+调解”同步方式,成立由调解员和法院人员共同组成的案件送达组,在送达材料中增加委派调解告知书,明确调解员身份,阐明调解目的,案件送达与现场调解同时进行,减少流程步骤,提升调解效率;采取“典型案件先裁-裁判标准生成-批量案件调解”递进方式,挑选出案情复杂、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由审判团队先行裁判,形成权威、系统、专业的裁判标准,对其他同类案件套用调解,实现先裁一个,套成一批的倍数调解效应。

  念好“优”字诀 加强数字能力运用

  优化调解平台和人员管理,依托“冀时调”平台,实现诉前案件合理分流,纠纷在线申请、接收、调处、反馈等全流程线上流转,制定调解规范、式样清单,完整记录调解过程,降低解纷成本,提升调解成效;建立调解员常态化培训机制,深化同法院、仲裁机构、高等院校对接合作,举办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仲裁员培训会,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模拟庭审”“旁听庭审现场教学”活动,累计培训800余人次,提升了调解业务能力。

  念好“实”字诀 夯实源头保护效果

  走实巡回审判路径,积极对接法院在中心设立巡回审判庭,开通调解专事快办绿色通道,畅通对接渠道,延伸保护服务,累计开展巡回审判50余场,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抓实一案一宣效果,深入挖掘典型案例中体现的法律适用、流程步骤、侵权情形、解纷方法等宣传要素,由调解员进行普法明理,提升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一案一宣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学法、守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河北省运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四字诀”,为破解知识产权调解周期长、成功率低等问题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通过“强体系、快调处、优平台、实保护”四维联动,形成调审协同、数智赋能、源头治理的新型解纷模式,一是构建“调解组织+人才智库+司法协同”的立体化架构,通过京津冀人才协作和“双平台”机制实现专业资源整合;二是创新“送达调解同步+类案批量处理”的高效模式,运用“典型裁判引领+标准化调解”提升解纷质效;三是打造“线上全流程平台+线下巡回审判”的融合服务体系,以数字技术赋能调解过程,以普法教育强化源头治理,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贡献河北智慧。

关键词
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调审 纠纷
责任编辑:杨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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