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规范和促进统计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全省统计系统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国家统计局有力指导下,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更加有效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共识,进一步深植法治思想之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为统计改革发展把舵定向、谋篇布局。省委、省政府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邀请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省统计系统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第一职责,扎实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河北省统计条例》,督促广大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职责,真正把统计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举办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推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之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擘画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也为我省未来五年的发展设定了清晰目标。全省统计系统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统计部门数库和智库作用,有效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和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要持续做好重大国家战略统计监测。精心做好雄安新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等工作,深化雄安新区常住人口季度监测等改革,全面反映重大国家战略新进展新成效。要持续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深度开发利用五经普结果,精心编印经济普查年鉴、文件汇编、分析报告选编等资料,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服务,不断提高经济普查资料社会效益。有序推进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认真筹备四农普,着力推动重大普查调查顺利开展。要持续做好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分析。精心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和各行业各领域统计调查,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提供全省经济社会主要指标数据。定期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加强监测预警,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精准服务领导科学决策。要持续做好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采访、统计公报等多种形式,讲清全省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光明前景,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力量。
三、坚持绝不造假、应统尽统,进一步守牢数据质量之本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反复强调要“绝不造假、应统尽统”,要求要做到“依法、精准、全面、及时”。近年来,全省统计系统创新开展提升数据质量“五个专项行动”,坚决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新征程上,要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接续开展防治统计造假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重点执法检查,扎实做好省级统计督察,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各方责任,进一步巩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要不断凝聚部门工作合力,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对符合条件的“新达规”企业和项目按程序审核入库,做到应统尽统、颗粒归仓。要聚焦基层基础建设,定期下沉基层送政策解读、送知识培训、送部门指导、送业务帮扶,不断提升统计人员能力水平。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全链条管理、全方位审核,真实全面反映高质量发展成效。
四、坚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夯实普法宣法之基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要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契机,着力在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建设根基。要认真总结我省统计“八五”普法好经验好做法,坚持不懈推进精准普法、创新宣法、以案释法,在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和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同时,创新开展嵌入式贯通式普法,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成效。要持续丰富统计普法宣传的载体和渠道,积极利用“河北统计微讯”等新媒体和动漫、微视频等新媒介,积极探索创建统计法治公园、统计普法长廊等新方式,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要紧盯统计开放日、“12· 4”国家宪法日、“12· 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着力打造党建、执法、专业统计等多种形式普法场景,持续提升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进一步浓厚全社会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河北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