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年货采购、家庭聚餐、旅游住宿进入消费高峰。为确保春节期间消费安全,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马年新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节日消费提示,从食品安全、年夜饭预订、经营者价格行为三方面作出明确指引。
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三类场景重点防范
在食品安全方面,提示明确消费者采购年货时,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大型商超、连锁便利店、品牌专卖店及正规电商平台,坚决抵制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 “三无” 食品,不购买路边无资质摊贩销售的散装熟食和生鲜食材,从源头降低风险。
家庭聚餐与外出就餐时,需合理搭配膳食,倡导健康饮食,慎食生冷刺身、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控制油腻、辛辣、高糖、高盐食物摄入,避免暴饮暴食。老人、儿童、孕妇及肠胃疾病、慢性病患者应根据自身状况合理饮食。
参与庙会、灯会、民俗市集等节日活动时,消费者需谨慎购买现场制售的裸露食品,优先选择加工规范、卫生条件好的摊位。若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就医,并留存好就餐凭证、剩余食物、呕吐物等,为后续调查处置提供依据。
规范年夜饭预订,三要点避免消费纠纷
针对年夜饭预订高峰,提示特别明确三点注意事项。
一是细审合同条款,缴纳定金时需分清 “定金” 与 “订金”(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违约不退;订金可协商退款),优先选择支持可退订金的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时详细约定菜品明细、套餐规格、用餐时间、收费标准、取消条款及违约责任,勿轻信口头承诺。
二是关注附加消费,订餐前需主动询问商家是否收取服务费、茶位费、打包费等,确认套餐外单点菜品、加价换菜规则及包间使用规则,避免因额外收费引发争议。
三是及时留存证据,全程保管合同、定(订)金收据、发票、电子订单、聊天记录、宣传截图及菜品照片视频等,重要沟通尽量通过文字方式确认,作为维权关键依据。
约束经营者行为,严查价格违法行为
提示对餐饮、酒店、旅游景区三类经营者提出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确保菜单、价签和点菜工具标价一致,分别标示不同产地、规格及 “小份菜”“半份菜” 的品名和价格,结算前出具结算清单,规范外卖打包费标价。
酒店行业经营者应切实履行价格承诺,在线下线上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及另行付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信守合约,不得临时加价。
旅游景区经营者不得变相加价提价,需公示门票、另行收费项目价格及服务内容,规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价格,严格执行门票减免优惠政策,杜绝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等行为。
节日期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生活消费品质量安全检查,加大对价格违法、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全力营造放心有序的节日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