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暑期,为维护暑期市场经营秩序,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现发布提示如下:
一、食品方面
一是压紧主体责任,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压紧压实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全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每日晨检,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定期组织暑期高温食品安全专项培训。制定食物中毒应急方案,一旦出现疑似食安问题、消费者呕吐腹泻等情况,第一时间封存问题食品、留存样品,立即上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严禁迟报、瞒报、私自销毁证据。二是强化高温时段全流程风险防控。加强食材采购储存管控,米面、蛋奶、豆制品、生鲜肉类分区存放,定期清理库房霉变、涨袋、过期原料;商超、熟食店做好三防,及时清理落地食材,加强加工操作规范。所有肉类、蛋类食材烧熟煮透,凉菜专间专人操作,刀具容器专用,不加工售卖野生菌、来源不明生鲜;严格食品留样。集中用餐人数超过100人的餐饮单位,所有菜品留样≥125g,冷藏留存48小时,完整记录留样餐品、时间。三是严守法律底线,主动配合专项整治。结合全市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自查进货渠道、肉制品加工、线上经营、台账记录等环节,主动清理不合格原料,主动上报存在的风险隐患。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日常检查、监督抽检、案件核查,如实提供台账、票据、冷库监控等资料;对抽检不合格、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下架召回、整改处置。
二、药品方面
一是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核准的注册工艺组织生产,严禁私自变更生产设备设施,严禁使用未经批准的原料药、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医疗器械一类产品变更原料、规格、用途必须备案,严禁超范围生产、宣称治疗功效;定制式义齿、轮椅、病床严格按注册证组织生产。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卫生控制各项要求。二是药品经营单位严格药品进货查验,严禁非法渠道采购,严禁购销回流药品。执业药师必须在岗履职,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特殊药品(如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须严格执行限量销售及实名登记规定。经营二类医疗器械必须严格备案,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取得许可证。
三、特种设备方面
一是电梯使用单位要针对暑期客流增大、高温频发特点,增加日常巡查和维保频次,重点检查轿厢通风系统、应急报警装置运行状态,确保96365应急处置渠道畅通,困人故障时维保人员按规定时限抵达现场处置;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要在出入口安排专人引导,重点检查梳齿板、防夹装置和急停按钮有效性,严防儿童、老人乘坐发生意外。二是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每日试运行和班前安全检查制度,逐台确认安全压杆、安全带等保护装置可靠有效,做好游客安全告知和防护提醒,严禁超员、超速、超时运行,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立即停止运营并有序疏散人员;水上大型游乐设施要做好防滑防护,每日开园前对滑梯、漂流滑道等进行安全检查。三是气瓶充装单位要严格落实充装前后检查和扫码溯源制度,严禁超装、错装、混装,加强气瓶存放场所遮阳通风措施,防止暴晒升压引发泄漏爆炸风险,发现过期、报废气瓶一律不得充装。四是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确保所有设备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结合暑期特点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用设备、设置警示标识,第一时间整改消除隐患,坚决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四、价格方面
各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高速服务区、停车场、宾馆饭店等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明码标价,标示醒目、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要严格落实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政策。对于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各经营主体要加强价格自律,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