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四部门联合发布麦收消防安全提示
来源: 冀云  贾宏博
2026-06-06 11: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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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省农业农村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发布麦收消防安全提示,提醒麦区有关单位及广大农民群众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防火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夏粮“颗粒归仓”。

提示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麦收防火工作组织领导,麦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加强防火巡查和宣传提示,因地制宜组建义务灭火队伍,配备灭火设施器材,开展灭火实操演练,确保早发现、早处置初起火情。麦田全域禁止吸烟,严禁动火作业,严禁在麦田及周边烧纸祭祀、焚烧麦茬秸秆,麦田集中作业片区须设置醒目“严禁烟火”警示标识。

针对农机作业安全,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进场前须全面检查保养油路、电路、传动系统,杜绝漏油、漏电及部件老化隐患;作业机械应配备足量灭火器,有条件加装随车消防水箱,内燃机械设备强制安装防火罩。联合收割机、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作业、转移、卸粮时远离高压线,夜间作业禁止用明火照明。

提示明确,严禁电动机械使用破损、裸露电线,严禁采用挂钩方式取电,临时架设电线须固定牢靠、接头牢固;麦田内变压器和架空线路产权单位或个人要强化设备巡检维护,防止因设备故障、超负荷或短路引发火灾。规范麦秸堆垛存放,避开烟囱附近、道路边及通风不良地带,雨后及时翻晾通风,定期排查堆垛温度,防止受潮发酵积热自燃。

提示强调,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并立即拨打119报警,充分利用田间机井、喷灌设备就近取水,清理周边可燃物、开辟防火隔离带,对周边秸秆麦田喷水湿化,严防飞火扩散。因消防工作职责履行不力、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火灾发生或损失扩大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
麦收
责任编辑:赵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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