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月饼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来源: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6 21: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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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佳节临近,月饼进入产销旺季,各类季节性月饼生产企业陆续复产。为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维护节日市场秩序,有效防范月饼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压紧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月饼生产有关重点风险提示如下:

  01 抓复产第一道关口

  季节性停产月饼生产企业复产前,须全面开展自查,逐项核验生产条件合规性。

  优化生产作业环境。对厂区、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实施开展彻底清洁消毒,修缮更新老化破损的“三防”设施。

  清查库存原辅料。全面盘点库存原辅料,及时清理过保质期、霉变生虫、油脂酸败等不合格原辅料。

  检修校准设施设备。对生产、包装、检验检测设备开展维护与计量校准,消除故障隐患,确保设备运行稳定、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02 严把生产过程控制

  强化人员健康管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每日须开展岗前健康检查,严格落实工作衣帽穿戴、洗手消毒等操作要求。

  抓实原辅料进货查验。采购原辅料应当选择正规渠道,务必查验供货者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做到票、账、货相符。严禁采购使用回收月饼或回收馅料及变质、过保质期、来源不明的原辅料。

  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按照GB 2760-2024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添加剂领用、使用台账,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重点提醒: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得用于面包、糕点以及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

  03 严守检验储运管理

  落实出厂检验制度。严格执行成品逐批检验要求,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落实标签标识规范。标签标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要求,应完整、准确、规范标注产品相关信息,杜绝虚假标注、篡改生产日期。

  落实储运风险管控。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载明的条件开展储存、运输、销售,严防过氧化值、酸价和微生物超标等安全风险。

  04 严禁产品过度包装

  严格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和有关修改单规定包装产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禁止混装除用于保护月饼的食品用脱氧剂和冰袋之外的其他产品,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严控包装空隙率,坚决杜绝过度包装问题。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广大月饼生产企业

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共同维护节日市场秩序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关键词
石家庄市 月饼 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刘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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